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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发布5951个就业见习岗位 符合条件可报名

2022-09-21 17:03 来源: 洛阳网

  日前,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已发布5951个就业见习岗位。只要是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专中职毕业生,以及16岁到24岁的失业青年,都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针对就业见习政策,洛阳市人社局还进行详细解读。

  一、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人社部门认定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的一项就业服务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就业见习?

  1、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岁到24岁失业青年。

  三、就业见习期限?

  一般为3至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见习期间有没有什么要求?是否享受补贴?

  1、见习单位要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

  2、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3、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发放见习生活补贴(见习单位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报酬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见习协议中载明,但不得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

  五、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洛阳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岗位)。

  优先认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单位为见习单位。

  六、见习单位可享受哪些补贴?

  见习单位资质有效期两年,见习计划一年仅能申请一次,并能享受以下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地最低工资的70%。

  见习留用补贴: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另外,每两年省里会评定一批见习岗位质量高、吸纳见习人员多、见习成效好的见习单位作为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的资补,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七、见习单位怎么招聘人员?

  见习单位(岗位)认定后,会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及其他官方媒体向社会及时公布见习单位名称、见习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习单位也可自主向社会公布招募信息,受理见习人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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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彤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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