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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言身后事 立遗嘱不再讳莫如深

2022.08.06 10:16 来源: 洛阳网

  近日,湖北一起因遗嘱继承引发的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一名男子在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财产赠予女友王某,王某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遭男子父母拒绝,由此引发诉讼。法院调查后认为,遗嘱符合要件,但需要兼顾情理。

  该案引发热议,有关遗嘱的话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那么,在洛阳,人们对遗嘱的接受度如何?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在立遗嘱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和采访。

  故事:未立遗嘱,闹得母女反目

  提起遗嘱,我市81岁的施老太太忍不住掉下泪来,“老伴儿去世后,由于他生前没有立遗嘱,弄得我们母女反目,伤透了心”。

  施老太太有两儿一女,4年前,施老太太的老伴儿因病去世,她和3个子女到银行清点遗产,发现老伴儿的银行账户里有50万元存款。施老太太没有退休金,觉得这钱是老伴儿留给自己的养老钱,可子女们并不认同,觉得也有继承权。

  施老太太想取出这50万元,银行方面表示,取款必须有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而且所有继承人都需要到场。于是,施老太太和子女到公证部门,进行了继承权公证,可对于继承比例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因为遗产继承的事,施老太太和女儿大吵一架,矛盾更加深了,施老太太一直也没法取出老伴儿留下的钱。她说:“我每月只有遗属补助等几百元,真担心以后万一得个大病,老伴儿的钱取不出来可怎么办呢?”

  听了施老太太的遭遇,河南都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喜给出了专业的建议。

  马喜表示,继承纠纷一般发生在至亲之间,都是血浓于水的亲人,为了争夺遗产闹得形同陌路,实在不可取,因此,一般都采取自行协商、调解的方式决定分配方案。根据施老太太的叙述,银行的50万元存款属于施老太太和老伴儿的共同财产,其中25万元属于施老太太的个人财产,剩下的25万元属于施老太太老伴儿的遗产,由施老太太和3个儿女共同继承。

  “但是,由于施老太太与女儿分歧较大,若确实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而施老太太又没啥经济来源,急需老伴儿留下的遗产生活,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居中裁判后,她可凭生效的裁判文书领取遗产。”马喜说,“对于有矛盾的家庭而言,最好提前立遗嘱,免得老人去世后,加深亲人间的矛盾。”

  听了律师的建议,施老太太说:“老伴儿生前觉得立遗嘱晦气,所以一直没有立,结果,让我和亲闺女闹得水火不容。现在,我们仍在协商解决这个事情,我打算尽快立自己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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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唐好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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