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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乘火车可携带物品有变化

2022.06.23 19:27 来源: 洛阳网

  23日,记者从洛阳铁路部门获悉,近日,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公布最新《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该公告将从7月1日起施行。新规首次明确酒类饮品限制随身携带的数量。

  记者了解到,新规主要包括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等内容。与之前的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增加“公益性‘慢火车’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等内容

  公益性“慢火车”可以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少量家禽家畜和日用工具农具。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军人、武警、公安民警、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依法可以携带、托运枪支弹药或者管制器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需要依法决定提升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查控标准的,从其规定。

  ●完善“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明确管制刀具判定标准。明确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为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物品。

  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道具枪等;

  爆炸物品类:弹药、爆破器材、烟火制品等;

  管制器具:管制刀具、其他器具;

  易燃易爆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包括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等)、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

  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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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崔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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