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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给家人使用

2022.05.24 19:26 来源: 洛阳网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咨询:孩子去洛龙区和光园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想用大人的职工医保卡支付,却遭到拒绝。想问职工医保卡可以给家人买药吗?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按河南省统一安排部署,全省自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发生的合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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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我省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按照《意见》,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个人缴费。

  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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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唐好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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